2008年8月19日 星期二

"性"是起點還是終點

在台灣,如果一個女子跟認識兩天的人上床(兩頓晚餐...或一頓),可能會被說成隨便或不檢點(到底要多久,目前還沒一個說法)。
不過以數學的角度來看的話,求出結果的空間才會更大,根據統計,一個人要遇到完全適合自己的另一半,其機率是五十萬分之一(偏偏台灣偶像劇裡的都能註死遇到),也就是說,倒楣一點的人,必須跟四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人約會後,才會遇到。

什麼叫完全適合呢?可粗分兩種,生理跟心理,心裡的契合決不是兩頓晚餐可以知道的(有些人一輩子都不知道),但生理的契合呢,二十分鐘就知道了。

洋片常見的橋段是前一幕還在說Hello...下一幕就到了床上(慾望城市這種橋段最多),如果對方有怪癖,例如性虐待,男方不舉,或女方沒感覺,隔天大家就ByeBye了,雖然看起來很濫情,但卻絕對有利於雙方(運動嘛..),因為如果進入了心靈層次,那麼生理上的不契合就會產生痛苦(為了愛情、其他都可以忍..)...

台灣(中國)男人,常把性當作終點,好像跟他上過床,就變成"他的人",漸漸的形象沒了、禮貌沒了、幽默風趣也沒了,根據專家統計,台灣失戀被甩的男人其痛苦指數非常高,因失戀而做出蠢事的比例更是高過於女性,其實造成這樣的痛苦,跟本與愛情無關,其痛苦的根源來自於自己的財產被奪,甚至幻想出別人正在"享用"他財產的畫面,熟可忍,熟不可忍啊,古今中外皆然...


把性當作起點來認識對方,在東方的道德裡似乎很難被接受,但在問題的解決上卻是合理的,生理與心靈,對雙方而言,本身就是存在的未知數,就程式來說叫變數,能夠儘速求出值的變數,何必拖時間呢。

台灣(中國)的女性較注重階段性,認為每一階段都有其必要性,從牽手的臉紅心跳到床上的底死纏綿,不能太快,需得細火慢熬才能領會箇中滋味,但就我個人覺得28歲以後的女性就不適合這一套了,如果花了半年享受這種感覺,最後發現男方的"那個"只有兩公分,保證什麼臉紅心跳都想不起來了...
當然...妳可以用"愛情"去克服,但如果花了一年發現克服不了....那個時後就是29歲半,然後還要承受心靈上的痛苦...因為妳們是真的有"愛情"嘛

男性的佔有慾從某方面來講可說是由女性的衿持所培養出來的,女人在"做"完後,會有一種自己獻身給對方的感覺,接著自願成為他人的財產(當真是甜蜜無限),男人更可憐了,此後為這"財產"所做的一切都是應該的。

曾聽一個老外講過,台灣女人很好騙,只要跟她上床,她就可以當女朋友,而且可以"非常"的包容自己的缺點,在歐美,上床跟男女朋友之間還差了一大截呢,更遑論結婚。


"性"可以不是起點,但絕不是終點...

1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認識兩天上床當然是隨便,因為兩天了解這男人的心態與背景的機率太低,光一個可能得病的風險,就不值得如此做。更尤其女人上床單純為了性的相對還是較少。

求「愛」得「性」或用「性」追「愛」,是笨女人才會做的事,除非性本來也就是她要的。

至於要認識多久才可以,我認為是根本問錯了問題。

對女人而言,如果要的是性那麼就得認識到可以安心進行安全性行為的程度,依照個性與人生經歷不同,需要的時間也不一樣。至於為愛而性(原則問題,沒啥對錯),那除了上述,還得符合自己對愛的定義。

有關五十萬分之一的統計數據,如果「完全適合」的定義錯了,那也只是偽科學。偏偏統計的領域中,錯誤的推論不勝枚舉(從descriptive statistics到inferential statistics可以產生的錯誤,去了解一下,我只能說大約什麼統計數據都值得懷疑)。話說回來,人是會成長的,需求是會變的,一個snapshot式的統計不了解意義有多少。

兩人世界「完全適合」是個理想,找尋工作「錢多事少離家近」也是個理想。有多少人真的傻到真的值得花時間追尋這些理想呢?

至於效率問題… 我只能說,現在已經到了「速食愛情」的年代,事實已經証明(去各大論壇看看),該有的問題一點沒少,痛苦指數一樣高,效率有讓追求愛情的男女愛與性的問題少些嗎?性觀念開放的世代有比較快樂嗎?答案是並沒有。反而是對愛情錯誤的認知才是問題所在,和性之間,老實說,沒啥關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