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8月19日 星期二

該逃的時後要快逃

就在打完上一篇文後,跟我表妹在MSN起了一番不小的爭論,似乎是讓她覺得有(受傷)的感覺,她最後說:「男人買單付帳是一種禮貌」,我說:「那女人讓男人娶二房納小妾,也該算是一種傳統禮貌嘍?」,她無話可駁的怒氣似乎從電腦裡飄出來,其實這個爭論一開始時我就有想結束逃開的念頭,但終究還是被那時的情緒淹沒,"爭論"某方面就代表著敵對,實際上除了破壞感情外,並沒有實質的好處。
沒有人能從爭論中改變對方,這是早有科學根據的事,儘管其中一方論點正確且發自善意,也不可能有好結果,試想,去跟一個每天泡在麥當勞的小五生爭論,麥當勞吃多了到底怎麼不好,就算你的舉證再有理,他也會誓死捍衛麥當勞甚至不惜跟你翻臉,其實他心理知道你是對的,但絕不會在當下有任何妥協,即使吃到得心臟病,他也不會想聽到你講:「你看吧...當初告訴你...」。


有些事情必須隨著時間的消逝才能有所體會,工地裡打零工的老工人,或許某天醒來,才真正體會到母親為何叫他好好唸書。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體驗,聰明的人之所以愛看書,是因為在書中可以縱情想像並體驗別人的人生,胸中的體驗多了,對於人生的視野自然更加遼闊。
然而要將別人的經驗融化成自我的氣質卻不是容易的事,只有不斷的自我檢視與思考,否則,書仍就是書,別人終究是別人。


我想,明天,我會去跟我那氣呼呼的表妹道歉,把 "請對自己沒意思(又不算朋友)的女人吃飯是冤大頭行為" ,改為 "沒事請妳吃飯的一定不安好心",她或許就接受了。

這個爭論,我有所得,希望她也是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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